贵阳市民王先生在昨晚9点45分乘坐出租车时,计价器已经显示起步价12元,到达目的地后司机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,王认为不合理,遂向客运管理局进行投诉。
昨晚9点45分,王先生在瑞金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,欲前往宝山路。上车后,王发现计价器显示的起步价已经是12元,当时并未在意。10多分钟后到达目的地时,司机按照计价器打出的小票金额收费,王先生提出了异议:上车前时间不到10点,起步价应为10元。但司机认为计价器显示多少金额,乘客就要交多少钱。而针对王先生计价器为何提前“涨价”的质疑,司机则称是在检测部门调试前累计的误差所致,坚持收了12元。
对此,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称,按照规定,晚10点前起步价都应是10元,司机收12元肯定违规。王先生可凭小票到客管局投诉,客管局核实后,将对当事出租车计价器进行检测,若是运行误差则予以调整,若是司机自行改动,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。